【上海食品进口报关公司】进口食品需要报关资料有哪些

时间:2021-07-08点击次数:893

进口食品需要报关资料有哪些
a、报关文件:
电放提bai单及电放保函或者正本提单,合同(复印件即可), invoice(复印件即可)(红酒类进口需提供原厂商/酒庄invoice正本----海关总署2010年*17号公告规定),装箱单(复印件即可),英文标签翻译件(彩色),原产地证,货物规范申报要素清单,报关委托书,自动进口许可证(橄榄油奶制品)
b、报检文件:
电放提单或者正本提单(复印件即可),合同(复印件即可),invoice(复印件即可),装箱单(复印件即可),英文标签翻译件(彩色),中文标签,标签情况说明,原产地证(复印件即可),《进口食品承诺书》,卫生证书,检测报告,无木证明OR木质包装符合ISPM-15证明装瓶证明:内容包含每款的葡萄品种,装瓶日期,保质期,也称为灌装证明(红酒专属)进口食品适用标准申明,进口食品包装申明,货物规范申报要素,清单成分列表,生产日期证明(蜂蜜产品),报检委托书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
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报关单一式三份;
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
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
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
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
等。
7、代理报关委托书
8、出口货物明细单
9、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10、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
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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