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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报关、国际物流、进口手续服务
服务产品宠物零食、罐头、主粮等报关
宠物粮白名单电话联系办理
进口注意准入名单确认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目前共16个国家或地区的宠物食品获得准入,分别是泰国、中国闽台、菲律宾、乌兹别克斯坦、荷兰、法国、比利时、德国、丹麦、捷克、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新西兰、澳大利亚。
进口宠物食品MOA登记
一、产品范围
1、宠物食品的定义: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6月1日实施的《宠物饲料管理办法》规定,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犬、猫食用的产品,也可称为宠物食品。
2、宠物食品的分类:
1.宠物配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况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使用即可满足宠物*营养需要。常见产品包括各类作为日粮,直接饲喂的宠物干粮和罐头。
2.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添加剂的需求,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的饲料。常见产品包括营养膏。
3.其他宠物饲料(宠物零食),是指由几种饲料原料或者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用于实现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者宠物咀嚼、撕咬等目的。主要产品包括狗咬胶、磨牙棒、零食肉干、宠物饮料。
其中宠物配合饲料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需要在农业部登记。
二、技术要求
1、进口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当委托企业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2、 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要求,不得含有以下物质:
1.无机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氟,镉,铬,汞,铅,总,,亚硝酸盐
2.:黄曲霉B1,伏马,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A, T-2和HT-2
3.植物:
4.**氯污染物:,,,
5.微生物污染物:沙门氏菌,微生物
三、标签
1、宠物饲料标签定义:是指以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方式粘贴、印刷、附着在产品包装上用以表示产品信息的说明物的总称。
2、标签内容基本包含产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分析成分保证值、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进口登记证号、产品复核检测编号、声称、强制性标识内容、宠物饲料产品免费产品和委托加工的标示。
(一)产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
(二)原料组成
(三)产品分析成分保证值
(四)净含量
(五)贮存条件:如何贮存
(六)使用说明:如何使用
(七)注意事项:必须,例如:通用名称标示“”字样的宠物配合饲料,应当标示该产品适用的宠物特定生理、病理状态及主要营养特征,并在醒目位置标示“请在执业兽医下使用”字样。
(八)生产日期:
(九)保质期:
宠物饲料产品保质期分为三种标示方法:
1、可以使用月、日、天、年作为单位。示例:保质期180天;24个月;2年
2、可以使用到期日标示。示例: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
3、可以使用使用时间标示。示例:某年某月某日之前食用
(十)生产企业名称及:
1、进口宠物饲料产品以中文标示原产国名或者地区名外,还需写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以及该产品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销售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2、其他宠物饲料产品(宠物零食),*标示生产许可证和进口登记证号。
3、联系方式应当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通讯等
(十一)进口登记证号
(十二)产品复核检测编号
(十三)声称:成分声称、功能声称、特性声称
(十四)强制性标识内容:
1、宠物饲料产品醒目位置标示“本产品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2、含有动物源性成分(乳和乳制品除外)的宠物饲料产品标示“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
3、为满足宠物生理、病理状态下营养需要生产的宠物配合饲料,必须在醒目位置标示“请在执业兽医下使用”
(十五)宠物饲料产品免费产品和委托加工的标示:
1、宠物饲料免费产品,除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外,还应当标示“免费样品”、“赠品”、“非卖品”或者“试用装” 等字样。
2、委托加工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 除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外,还应当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注册。
三、包装
1、内包装不立销售的宠物饲料,装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内包装至少标示产品名称、保质期和净含量。
2、对于内包装立销售的产品,内、装均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如内包装已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且标示内容能透过装物被清晰、完整地呈现,可不在装物上进行重复标示。仅用于宠物饲料产品运输的装除外。
3、对于复合包装产品,装应当标示复合包装的净含量和所含立包装的净含量及件数,或者直接标示所含立包装的净含量和件数。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当按照早到期的立包装产品的保质期计算,生产日期应当标示早生产的立包装产品的生产日期,也可以在装别标示各立包装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我们是做宠物粮清关公司,在良好大环境下,我们一般贸易申报正常交税。以下的问题是一般消费者很难辨别,但就此希望进口商引以为戒。做好进口产品,打造全民进口宠物粮。国内市场太乱了。
前有**货,后有风险粮--屡屡爆光的进口假冒宠物粮、质量堪忧的小作坊产品让宠友们不知如何选择,国产粮还是进口粮,盲目崇拜进口粮也有可能掉坑中。
相信很多饲主的选择都是进口粮,因为进口粮的品质信得过有**,虽然也有很多是在国内代工生产的,但和国产粮相比还是略胜一筹,更别说进口粮里的粮,比如、渴望,单从原材料的选择上就让人信服。再就是国际宠物粮生产商提前国内备案,具备输华,产品经过海关严格检疫,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国内宠物食品行业发展就相对滞后,厂商还没有意识宠物已经需要和人一样的待遇了,宠物食品*不容小觑。为了追逐利益,难免有些国内厂商,从包装到防伪码都可以给你做的像模像样,再加上国内流通渠道混杂,不管网上还是线下稍不留心都有可能上当。
选择进口粮,那就请您擦亮双眼,正规进口狗粮猫粮一般有海关报关单、卫生、中文标签等,正规授权商,扫描防伪码验证查询原产地。不要轻信海外直销、中国香港代购的宠物粮,未经过海关检测质量得不到**,出现问题也无从谈起。
宠物食品清关注意事项
一、进口前准备
步确定进口的国家和饲料品种
进入国家质检总局,查询《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确定进口的国家和饲料品种是否可以进口。可以进口,进入第二步,不可以进口,应由国外部门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风险分析申请。
第二步 确定是否需要农业部饲料进口登记证
根据所要进口的饲料品种,咨询农业部或查询相关文件,确认是否需要取得农业部的饲料进口登记证。一般情况下单一饲料原料(农业部1773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四部分)、饲料添加剂(农业部1126号公告农业部饲料添加剂目录)、配合饲料、宠物食品(仅指干粮,不包括罐头和零食)需要办理农业部的饲料进口登记证。
第三步 进口饲料经营企业备案
确定饲料品种和国家可以进口后,根据《进口饲料经营企业备案办理指南》办理进口饲料经营企业备案。如何备案详见:
第四步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提出进口饲料经营企业备案材料后,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方式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144号公告,网址,对风险级别高的产品按照《进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事指南》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如何办理检疫审批详见:
第五步 报检
根据要求办理报检手续,除常规单证外,还需要根据《关于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方式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79号公告)提供特定单证,包括《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预核销单、农业部进口登记证、国外检疫、原产地及其他检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单证。
第六步 查验
货物需经现场检验检疫部门查验,必要时抽取样品送样检测。
二、清关所需资料
申报要素、报关/报检委托书、无木/有木包装、提单、合同、箱单、
农业部登记证(每个品名一份)、核销单、(每个品名一份)

进口宠物饲料(猫狗粮)需注意以下几点,您get到了吗?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老牌的综合性检验认证服务机构,在通关通检服务环节始终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服务。为满足我们企业客户的需求,现特推出进口宠物食品猫狗粮清关一站式服务。
宠物食品是一个大类,分三个小类,一类是主料,二类是宠物罐头类,第三类是宠物类 。一般进口宠物食品要根据HS编码来确定条件,通常的话进口宠物食品要办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许可证。
在进口宠物食品环节以下三点尤其应引起重视,否则宠物饲料产品将无法进口到我国进行销售:
1、中国海关对宠物食品出口国家/地区实施准入制度,必须获得准入后方允许向我国出口宠物食品。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中国闽台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准入,允许符合要求的宠物食品出口我国。
2、中国海关对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所有进口宠物食品必须来源于已获得我国许可注册的生产、加工企业。
3、进口商进口宠物食品前应提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宠物食品。
国外宠物生产厂家应当具备下列2个
一、《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针对饲料生产厂家输华,实施准入登记制度,可以简称为输华企业白名单 或者 GACC准入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
二 、农村农业部针对宠物食品配方颁发的外饲准字号 -《进口登记证》另需要确保进口的宠物食品原材料不在中国禁止进口名单《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的国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如有更多进口宠物饲料相关的问题欢迎通过下方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中检福建公司作为国内的综合性认证机构,将为您提供一站式的综合解决方案。

取消查验进口宠物食品登记证,是真的不需要了吗?
宠业家消息,根据11月23日发布了《*243号令(关于公布《关于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其中,在*三十项中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18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84号、令*238号、*240号)作出:
“删去*十六条中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对此,京元瑞环(北京)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郑甜经理告诉宠业家:“近*243号令中提及的——删去*十六条中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外界对于“进口宠物食品不再需要登记证”其实是一种片面理解,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
郑甜具体解释,首先根据后的《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十六条规定: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饲料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报检,报检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贸易合同、信用证、提单、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其中,进口属于动物源性的饲料产品,需要在办理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时提供农业部的《进口登记证》。因此,对于进口宠物食品,此次调整只是取消了对该的二次查验,并不是说取消了该。
其次,根据农业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规定,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未注册不得在中国进内销售,一旦发现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郑甜也提示大家,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包括宠物食品)是海关及农业部重点的产品,尤其是宠物食品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会被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再次监督管理,所以建议大家提前办理好各种许可手续,目前农业部在进口登记证审批环节,复核检测进行了调整,时间有所加长,请尽早进行申请。
本公司在进口宠物饲料方面有着很好的方案,在进口报关有着丰富的操作经验,为客户量身制作进口报关方案,也在海关咨询方面有着不错实践。万享供应链在全国港口有着分公司:上海—苏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深圳—天津—大连—北京—武汉—成都等。全国一体化操作。如您有什么问题和需要,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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